江铭皓一个激灵,循声望去,却见裴府大门内,媒婆牵着个盖喜帕的女子,一身大红长裙遮过脚背,徐徐迈过门槛。
女子身量纤薄,个头娇小,按现在的标准来看,才不过一米六左右。他少年时曾旅居美利坚,审美偏好美式,就欣赏那种高挑肉感、开放张扬、极富活力与健康之态的女孩子。
而面前这位女子,盈盈细腰不及一握,薄薄肩背弱如蒲柳,行动间似风摆荷叶,袅袅婷婷,却也弱质纤纤,似乎还要人搀扶着才能走稳。
啧,这一看就是平日里都没怎么运动,估摸着就像是书里形容的那种古代闺秀,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才会养出这样一幅瘦弱的身子。
他一番仔细打量,众人只当他把新娘子看呆了,更是一个劲儿地调侃他。媒婆在一众欢闹声中将喜绸递到他手里,笑得咧开个血盆大口:“快!牵你的新娘子回家啦!”
盖头之下的裴璇珠听着这句话,知道表哥就在跟前儿了,明明什么都还没瞧着,便羞得在喜帕中暗自低了头。
江铭皓手握喜绸,望着面前脸都看不见的纤巧女子,不由思绪乱飘。
这……就是自己的妻子了?
“新郎官!快走呀!回家再看!”
“哦——!噢噢噢噢——!”
周围响起了起哄声,江铭皓被闹得回过神来,忍住翻白眼的冲动,撇撇嘴,“走吧。”
他转身,习惯性地大踏步往前,可他不知道,裴璇珠行不了太快,没走两步便被他牵得差点一个踉跄撞地上。
“哎呦!”媒婆惊叫,赶紧搀上歪倒的裴璇珠,“新郎官,你走慢点儿,你媳妇都要给你摔到了。”
周围的人又是笑,只当他心急牵人回家。
回头看一眼被媒婆搀扶的女子,他心中生出几丝不耐烦。
这古代的大家闺秀就是麻烦,走个路还不能走快了,事儿多。
*
银釭高照,喜字盈窗。
裴璇珠静坐新床前,前院高声笑语不时传来,隐约的热闹,更衬得她这新房里寥落静谧。
婚礼仪式走了一天,她水米未进,又戴着个厚重的凤冠,简直肚里空空又脖子酸酸,浑身上下难受得紧。
“姑娘,先把这冠摘了,咱吃点东西垫垫吧。”一旁陪侍的墨玉贴心叮嘱。
“不了。”璇珠摇摇头,背依旧挺得直,“不好坏了规矩,还是先等夫君来吧。”
她要等着他,给自己挑开喜帕,再行合卺结发之礼。
想着想着,心中那股子羞涩又不禁翻涌上来,她抿唇轻笑,小梨涡闪啊闪,那里面,盛满了一个少女对爱情所有的渴望和希冀。
“哥儿,你慢点。”
绿云搀着“醉醺醺”的新郎官,往新房走去。
江铭皓被一群他不认识的“哥儿们”“亲戚”灌了不少酒,好在他前世各种烈性洋酒随便来,什么伏特加、白兰地……古代的酒这点子度数,根本就不够他造的。
推开新房门,他迈过门槛,眼神一边睇到坐在床边的,他的新婚妻子。
只这一眼,他像是被人用一根钉子从头骨贯穿,狠狠钉在了地砖上。
可怕,多么可怕!那悬在床边的,她的一双古怪的小脚!
江铭皓生平没有见过这么扭曲的脚,不够他手掌大,头尖尖凸起、脚背高高隆起,像一艘张满帆的小船,可又畸形到不知该用什么确切形容,这根本不具备任何美感的、可怖的物件。
扶住身后的门框,他勉强让自己站稳,胃里翻江倒海,一股子恶心直冲鼻梁。
她就静静坐在那儿,分明白日里也是这个人,可掩藏在裙下一天的小脚此刻整个露出,就像是把这个旧时代最残酷、最阴暗、最扭曲人性的所有印记,都烙在了她一双脚上。
烛火忽明忽灭,在帐中投下阴影,屋内贴了一室的喜字,红色铺天盖地,和烛火一起笼罩着少女。
她不言,也不语,乖顺地坐着,那么孱弱的身躯,那么诡异的小脚,却端稳坐得笔直。
像是没有一丝活的气息。
江铭皓忽而想起17岁那年的暑假,他们两男三女开着越野,在317川藏线上奔驰。同行的女孩子穿着吊带牛仔短裤,露出小麦色的腰,头探出天窗,任狂风吹动她们的长发,在雪山草原之间歌唱起了《生如夏花》。
是啊,那真是一群如夏花般绚丽的女孩子啊。
而面前的,他所谓的妻,明明是年龄相近的女孩儿,却像是已经……腐烂了好多年,好多年了。
她是整个旧时代,最可怜的糟粕。
江铭皓想,这辈子,他都不会爱上这样的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