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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90章 大明 未婚生子合不合道德(第2页)

历史资历、文风科举、民风做派、富庶生计,各种维度都要分个高低上下。

天幕出现后,又多了个比未来。

所以,老周头觉得脸都丢尽了。

老李头嘿嘿一笑,揭他老底。

“不就是大女儿嫁去了当涂,小女儿嫁去了繁昌,这都过去多少年?”

“外孙都快成婚了,这点事还没忘啊?”

老周头拿拐杖指着老李头,骂道“我气是因为这女的做得不对!”

老李头见他不禁逗,便收了笑,顺着他的话往下说“确实不对。”

“话说回来,这未婚生子的娃娃,咋跟着女方呢?”

在大明,男女双方定下婚书、交付了聘礼,只差办婚礼。

这时候,双方生关系或诞下子女,均属未婚先合。

律法只定性为有伤风化、逾矩失礼。

处罚以轻惩为主,笞四十或五十。

实际执行中大多不施刑,允许赎刑。

官府会督促双方尽快举办正式婚礼,完成明媒正娶的流程,弥补风化上的过失。

此种情形下所生子女,不论事后是否完婚,都不属于奸生子。

但双方最终并未正式成婚,子女身份与继承权便低于婚生子,只是远高于奸生子。

若双方并无婚约,亦未行婚书聘礼之礼,私相苟合者,无论是否诞育子嗣,皆以和奸论罪。

即便事后立刻补订婚书、交付聘礼,甚至举办正式婚礼,依旧按和奸罪论处,最低刑罚为杖八十。

仅生关系、未怀孕、无恶劣影响,事后及时补救、非奸所捕获者,可申请赎刑。

官府为保全两家人的颜面,通常会低调结案,不会额外施加羞辱性惩罚。

怀孕但尚未生产,仅在极特殊情况下,才有极渺茫的赎刑可能。

一旦诞下子女,便绝对不可赎刑。

这样生下来的孩子叫奸生子,继承权只有婚生子的一半,户籍上还得注明“奸生”。

继承权仅为财产权,地位在婢生子之下。

婢生子虽地位略逊于妾生子,但在律法上却是正经庶子。

庶子能入族谱主谱、进祖坟主域,身后牌位也能入祠堂正厅。

庶子还有爵位承袭、宗祧承继与主祭主持之权,虽然顺位很低,但确实有。

而这些权力,奸生子统统没有。

一半的财产继承权,也并非总家产的半数,而是婚生子人头均分后,单人份额的一半。

~~

若双方不做任何补救,地方官为正风化、儆效尤,还会对和奸者枷号示众。

同时,律法强制要求,私通所生的子女归男方抚养。

由孩子的亲生父亲承担全部供养责任,女方无需抚养子女。

所以老李头才纳闷,生子但没成婚,孩子应该跟着男方才对,怎么会跟着女方呢?

老周头撇撇嘴。

“后世没有婚约就能睡一张床,娃娃跟着女方有甚稀奇?”

“那后世未婚生子,要不要注明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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