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她姐字惠芳,面目美如画。
惊于妇言(yan)不再采薇,白鹿为何将其庇佑?
身像飘浮的云,心像纷飞的柳絮,气像一缕缕游丝。
我如今跌落在家乡的千山万水之外,就像楚地客家人那样不再返家回乡。
昌言考进士科目的时候,我才只有几岁,还没开始学习。回忆当年我跟一群孩子在父亲身边嬉戏玩耍,昌言也在旁边,还曾拿来枣儿栗子给我吃;两家住得很近,又因为是亲戚的缘故,所以彼此十分亲昵。昌言应考进士科目,一天比一天出名。我后来渐渐长大,也稍稍懂得要读书,学习句逗、对对子、四声格律,结果没有学成而废弃了。昌言听说我废弃了学习,虽然没有说我什么,而细察他(ta)的意思,是很遗憾的。后来过了十多年,昌言进士及第,考中第四名,便到各地去做官,彼此也就断了音讯。我日益成长壮大,能够感到悔恨了,便痛改前非而恢复学习。又过了几年,我游历京城,在汴京遇见(jian)了昌言,便彼此慰劳,畅叙平生以来的欢乐。拿出文章十多篇,昌言看了很高兴,并且夸我写得好。我学习开始晚,又没有老师指导,虽天天作文,内心一直十分惭愧;等听到昌言的话后,于是颇为自喜。到现在又十多年过去了,再次来到了京城,而昌言已经身居两制,他作为朝廷使者,要出使到万里以外的那些强悍不屈服的契丹朝廷,要树立大旌旗,跟随的骑士多达几百骑,送行的车辆有上千辆,走出京城大门情绪慷慨激昂。我自思忖,孩童时代见到昌言在先父身旁,那时怎么会料想他会走到这一步了?一个人富贵起来并不奇(qi)怪,而我对昌言的富贵特别有所感触啊!大丈夫活着不去当将军,能当名使臣,用口舌辞令在外交上战胜敌人就足够了。前些年彭任跟随富弼公出使契丹,曾对我说:“出了国境之后,住宿在驿亭。听到披甲战马几万骑驰聘而过,宝剑和长矛互相撞击,整夜不绝于耳,跟随之使臣惊慌失色。等到天亮了,只见道路上的马蹄印了,心中的余悸还难平息,好像心要跳出来似的。”大凡契丹用来向中国炫耀武力的手段,多为这类事情。中国去的使者,没有识透他们这类手段,因之而有的人甚至震惊害怕到哑口无言,让外族人嗤笑。唉!这是多么的没有思考力啊!古代奉春君刘敬出使到冒顿去,壮士大马都藏起来不让看见,因此才有平城的战役。现在的匈奴(契丹),我是深知他们没有什么能力与作为的。孟子说:“面对诸侯国君的谈话,就得藐视他。”更何况对待外族呢!请把上述的话权作临别赠言吧。
商的子孙(sun)臣服周朝,可见天命无常会改变。归顺的殷贵族服役勤(qin)敏,在京师祭飨作陪伴。他们在祼礼上服役,身穿祭服头戴殷冕。为王献身的忠臣,要感念你的祖先。
旋风结聚起来互相靠拢,它率领着云霓向我迎上。
楚灵王到州来冬猎,驻扎在颍尾,派荡侯、潘子、司马督、嚣尹午、陵尹喜率领军队包围徐国以恐吓吴国。楚王驻扎在乾溪,作为他们的后援。天下雪,楚王戴皮帽,穿秦国羽衣,翠鸟羽毛的披肩,豹皮鞋,握鞭而出。仆析父跟随着。子革晚上进见,楚王会见他,脱去帽子、披风,丢掉鞭子,和他谈话,说:“从前我们先王熊绎与齐国的吕伋、卫国的王孙牟(mou)、晋国的燮父、鲁(lu)国的伯禽同时事奉周康王,四国都有分赐的宝器,唯独我国没有。现在我派人到周室,要求将九鼎作为分赐绐我国的宝器,周王会给我吗?”于革回答说:“会给君王啊!从前我们先王熊绎在偏僻的荆山地方,柴车破衣,居于草野,跋涉山林,事奉天子,只有这桃木做的弓、枣木做的箭来供奉王室大事之用。齐,是周王的舅父;晋及鲁、卫,是周王的同母兄弟。楚国因此没有分赐到宝器,而他们都有。现在周室与上述四国都服侍君王,将会唯命是从,岂会吝惜九鼎?”楚王说:“从前我们的远祖伯父昆吾,住在许国旧地,现在郑国人贪图那里的田地有利,而不给我们。我们如果向他们要求,会给我们吗?”子革回答说:“会给君王啊!周室不吝惜九鼎,郑因岂敢吝惜田地?”
居延城外胡人正在狩猎,白草连天大火漫天燃烧。
他们升空的倩影消失在彩云之中,箫声飘洒整个西秦。
在床前与孩子玩耍,看妻子在织布机前织布。
身旁有平头奴子摇着扇子,炎热的五月就如同十月清秋一样凉爽。
一半作御马障泥一半作船帆。
胡族人民只能痛苦地在山下哭泣,胡人军队战死在沙漠边缘。
一连四五杯,酒酣高歌一首《猛虎词》。
只看见柳絮如颠似狂,肆无忌惮地随风飞舞,轻薄不自重的桃花追逐流水而去。其七
注释
③“纵浮槎(chá)”三句:张华《博物志》记载,天河与海可通,每年八月有浮槎,来往从不失期。有人矢志要上天宫,带了许多吃食浮槎而往,航行十数天竟到达了天河。此人看到牛郎在河边饮牛,织女却在很遥远的天宫中。浮槎:指往来于海上和天河之间的木筏。此三句系对张华上述记载的隐括,借喻词人与其夫的被迫分离之事。
⑶凭阑袖拂杨花雪:写主人公靠着阑干,用袖拂去如雪的飞絮,以免妨碍视线。杨花雪,语出苏轼《少年游》:“去年相送,余杭门外,飞雪似杨花。今年春尽,杨花似雪,犹不见还家。”如雪花般飞舞的杨花。
⑹敦:团状。
9.间(jiàn):参与。
33. 即“莫或止之”,没有人去稍微制止它一下。莫,没有人,代词。之,代词,指“残贼公行”之事。是“止”的宾语,前置。或,副词,有“稍微”、“稍稍”之意。
(33)明:眼力。秋毫之末:鸟兽秋天生出的绒毛的尖端,喻极细小的东西。
(1)嫩黄:指柳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