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刚满十五岁的(de)少年就出去打仗,到了(liao)八十岁才回来。
天黑之后点起描画的红烛,排起守岁的宴席,友朋列坐其次。
市集和朝堂都改变到了其他地方,以前的很繁华的地方都已成为了丘垄和荒地。
唱到商音听者无不流泪,奏到羽音荆轲格外惊心。
落花轻轻飘落,浓郁的香气围绕着高高的树木,
子厚从前年轻时,勇于帮助别人,自己不看重和爱惜自己,认为功名事业可以一蹴而就,所以受到牵连而被贬斥。贬谪后,又没有熟识而有力量有地位的人推荐与引进,所以最后死在(zai)荒僻的边远之地,才干不能为世间所用,抱负不能在当时施展。如果子厚当时在御史台、尚书省做官时,能谨慎约束自己,已像在司马时、刺史时那样(yang),也自然不会被贬官了;贬官后,如果有人能够推举他,将一定会再次被任用,不至穷困潦倒。然而若是子厚被贬斥的时间不久,穷困的处境未达到极点,虽然能够在官场中出人投地,但他的文学辞章一定不能这样地下功夫,以致于象今天这样一定流传后世,这是毫无疑问的。即使让子厚实现他的愿望,一度官至将相,拿那个换这个,何者为得,何者为失?一定能有辨别它的人。
我听说,礼的根本作用是为了防止人们作乱。倘若说不能让杀人者逍遥法外,那么凡是作儿子的为报父母之仇而杀了不应当算作仇人的人,就必须处死,不能予以赦免。刑法的根本作用也是为了防止人们作乱。倘若说不能让杀人者逍遥法外,那么凡是当官的错杀了人,也必须处死,不能予以赦免。它们的根本作用是一致的,采取的方式则不同。表彰和处死是不能同施一人的。处死可以表彰的人,这就叫乱杀,就是滥用刑法太过分了。表彰应当处死的人,这就是过失,破坏礼制太严重了。如果以这种处理方式作为刑法的准则,并传给后代,那么,追求正义的人就不知道前进的方向,想避开祸害的人就不知道怎样立身行事,以此作为法则行吗?大凡圣人制定礼法,是透彻地研究了事物的道理来规定赏罚,根据事实来确定奖惩,不过是把礼、刑二者结合在一起罢了。
老百姓呆不住了便抛家别业,
栖栖遑遑三十年,文名武功两无成。
读书人黄允修来(向我)借书。我把书交授给他并且告诉他说: 书不是借来的就不能(认认真真地)去读。你没听说过那些藏书的人(是怎样读书)吗?《七略》(我国最早的图书目录分类著作,分为辑略、六艺略、诸子略、诗赋略、兵书略、术数略、方技略七部)、《四库》(唐朝京师长安和东都洛阳的藏书,有《经》、《史》、《子》、《集》四库。这里《七略》、《四库》都指内府藏书),是天子的藏书,然而天子中读书的人有几个呢?那些搬运起来使牛累得流汗,放在家里塞满了屋子的,是富贵人家的书,然而富贵人中读书的有几个呢?其余那些祖辈和父辈收藏(的书籍),子辈孙辈随便丢弃的就不用说了。不只读书是这样,天下的事物(也)都是这样。不是那人自己的东西却勉强向别人借来,(他)一定担心别人催着要还,因而就显出忧惧的样子,抚摸玩赏那东西久久不能停止,心想:“今天存放(在我这里),明天(就要给人)拿回去,我不能再看到它了。”如果(这东西)已经被我所拥有,(我)一定会(把它)捆扎好放在高处,保存起来,说一声“姑(gu)且等到另外的日子再看吧。” 我小时候爱好读书,但是家里贫穷,很难得到书读。有个姓张的人藏书很多。(我)到他家去借,(他)不借给我,回来以后我在梦中还出现向他借书的情形。我那种迫切(求书的心情就)像这样。所以(只要)有看过的书就记在心里。(我)做了官以后,薪俸花出去了,书籍买来了,屋里到处都堆放满了,蠹虫丝迹时常覆盖书册。这样以后我(才)感慨借书读的人是(那么)用心专一,而自己少年时候的时光是(多么)值得珍惜的啊! 如今姓黄的年轻人像我(从前一样)贫穷,他借书(苦读)也像我(从前一样);只不过我把书公开,慷慨出借和姓张的吝惜书籍,(不肯出借,)似乎并不相同。这样看来,那么是我本来不幸遇到了姓张的,而姓黄的年轻人本来幸运遇到我吧?(黄生)懂得了(借到书的)幸运和(借不到书的)不幸运,那么他读书一定会专心,而且他还书也一定会很快。 (我)写下这篇说,让(它)和书一起(交给黄生)。
先前那些辛勤种桃的道士如今那里去了呢?前次因看题诗而被贬出长安的我——刘禹锡又回来了啊!
蒙恩受幸,其实不在于俏丽的容颜;
卖炭得到的钱用来干什么?买身上穿的衣裳和嘴里吃的食物。
悲风猎猎,吹起大江呜咽声。
注释
⑼销魂:形容极度伤心。
三辅豪:三辅有名的能吏。
缵(zuǎn):继续。武功:指田猎。
⑼尚:崇尚,注重。浮名:虚名。
①南歌子:又名《断肠声》等。一说张衡《南都赋》的“坐南歌兮起郑舞”,当系此调名之来源。而李清照此词之立意,则与又名《肠断声》相合。
47. 申:反复陈述。
(53)淳熙:鲜明的光泽。
180. 快:痛快。
雁足:雁足传书,代指信使。见《汉书·苏武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