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远送你从这里就要分别了,青山空自惆怅,倍增离情。什么时候能够再举杯共饮,昨天夜里我们还在月色中同行。各郡的(de)百姓都讴歌你,不忍心你离去,你在三朝为官,多么光荣。送走你我独自回到江村,寂寞地度过剩下的岁月。
太阳从东南方升起,照到我们秦家的小楼。秦家有位美丽的少女,自家取名叫罗敷。罗敷善于养蚕采桑,(有一天在)城南边侧采桑。用青丝做篮子上的络绳,用桂树枝做篮子上的提柄。头上梳着堕马髻,耳朵上戴着宝珠做的耳环;浅黄色有花纹的丝绸做成(cheng)下裙,紫色的绫子做成上身短袄。走路的人看见(jian)罗敷,放下担子捋着胡子(注视她)。年轻人看见罗敷,禁不住脱帽重整头巾,希望引起罗敷对自己的注意。耕地的人忘记了自己在犁地,锄地的人忘记了自己在锄地;以致于农活都没有干完,回来后相互埋怨,只是因为仔细看了罗敷的美貌。 太守乘车从南边来到这,拉车的五匹马停下来徘徊不前。太守派遣小吏过去,问这是谁家美丽的女子。小吏回答:“是秦家的女儿,自家起名叫做罗敷。”太守又问:“罗敷多少岁了?”小吏回答:“还不到二十岁,但已经过了十五了。”太守请问罗敷:“愿意与我一起乘车吗?” 罗敷上前回话:“太守你怎么这样愚蠢!太守你已经有妻子了,罗敷我也已经有丈夫了!(丈夫当官)在东方,随从人马一千多,他排列在最前头。怎么识别我丈夫呢?骑白马后面跟随小黑马的那个大官就是,用青丝拴着马尾,那马头上戴着金黄色的笼头;腰中佩着鹿卢剑(jian),宝剑可以值上千上万钱,十五岁在太守府做小吏,二十岁在朝廷里做大夫,三十岁做皇上的侍中郎,四十岁成为一城之主。他皮肤洁白,有一些胡子;他轻缓地在府中迈方步,从容地出入官府。(太守座中聚会时)在座的有几千人,都说我丈夫出色。”
我年轻时因考进士寄居京城,因而有机会遍交当时的贤者豪杰。不过我还认为:国家臣服统一了四方,停止了战争,休养生息以至天下太平了四十年,那些无处发挥才能的智谋雄伟不寻常之人,就往往蛰伏不出,隐居山林,从事屠宰贩运的人,必定有老死其间而不被世人发现的,想要跟从访求他们,与之结交而不可得。后来却认识了我那亡友石曼卿。
柳树萌芽,像飘浮着一层嫩绿色的轻烟。梨花似雪,参差地交杂在柳枝中间。柴门外狗儿在叫,茅屋顶上燕了呢喃。一对白发的农家老夫妻正围着老瓦盆饮酒用饭。桑林外,一位梳着双丫髻的小姑娘头上斜插着花枝在荡秋千。她转眼注视多时,大概是赞叹我这个行路之人,坐在马上吟哦诗篇。
柳树的根深深藏在水底,成了鱼的栖息处,低垂的柳枝系住了旅客之舟。
君王不考察这盛大的美德,长期受难而愁苦不尽。
今天我来此登楼而望,简直就是在九重天之上游览。
杨家有个女儿刚刚长大,十分娇艳,养在深闺中,外人不知她美丽绝伦。
齐王听到这个消息,君臣震恐,连忙派遣太傅带“黄金千金、文车二驷、服剑一、封书”等物,非常隆重地向孟尝君谢罪,请孟尝君要“顾先王之宗庙,姑反国统万人乎”。冯谖劝孟尝君趁机索取先王的祭(ji)器,“立宗庙于薛”。等齐国的宗庙在薛地落成后,冯谖向孟尝君报告说:“三窟已就,君姑高枕为乐矣”。(《战国策·齐策》)自从齐泯王罢免了孟尝君的相位后,门下食客多离他而去。孟尝君恢复相位后,冯谖策马前去迎接,其他门客都未到。孟尝君感慨地对冯谖说,自己一生好客,对待客人从来不敢有所闪失,而他们见我被罢官,却都离我而去了。今仰赖冯谖先生得以恢复相位,门客还有什么脸面再见我呢?我如果再见到他们,“必唾其面而大辱之”。冯谖听了忙下马向孟尝君叩头,孟尝君急下马制止,问他是否是替其他的门客谢罪。冯谖说,不是。而是为“君之言失”。他说,任何事物发展都有自身的规律,像有生命的东西一定会死亡一样,这是一种必然规律;“富贵多士,贫贱寡友”,这也是一种规律。赶集上市的人,清晨时都急急地赶往集市;但到日落时,人们就是经过集市,也只是甩着膀子走过去,看也不看一眼。他们不是爱好清晨,厌恶傍晚(wan),而是因为傍晚时分,希望得到的东西,在那儿已经没有了。您失去相位,宾客自然都离去了,您不应该因此埋怨士人,希望孟尝君能够“遇客如故”。孟尝君非常感激冯谖的提醒,于是再次拜谢并接受了冯谖的建议,“敬从命矣,闻先生之言,敢不奉教焉”。(《史记·孟尝君列传》)
你会看到千岩清泉洒落,万壑绿树萦回。
我到宫阙拜辞,感到恐惧不安,走了好久尚未走出。
东边日出西边下起雨,说是无晴但是还有晴。
我整日忧郁而悲悲戚戚,女儿就要出嫁遥远地方。
注释
⑦“阳乌”两句:古代神话传说中在太阳里有三足乌,月中阴精积成兔形,这里借指太阳和月亮。
②欲燃:将要烧起来,这里是形容鲜红的颜色。欲:好像。
54.四上:指前文代、秦、郑、卫四国之鸣竽。竞气:竞赛音乐。
(30)言既遂矣:“言”字为语助词,无义。既遂:就是《谷风》篇“既生既育”的意思,言愿望既然已经实现。
25、沛公:刘邦。
⑶嘉客:佳客,贵宾。延:延请,招请。
田塍(chéng):田埂。
〔13〕高第:在吏部举行的考核中列为上等者称高第。给事中:官名。秦汉为列侯、将军、谒者等的加官。常在皇帝左右侍从,备顾问应对等事。因执事在殿中,故名。魏或加官,或为正官。晋以后为正官。隋开皇六年(586),于吏部置给事郎。唐属门下省。元以后废门下省,而留给事中。明给事中分吏、户、礼、兵、刑、工六科,掌侍从规谏,稽察六部之弊误,有驳正制敕之违失、章奏封还一权。魏用晦所任为刑科给事中,《明史·职官三》言其职责为:“刑科,每岁二月下旬,上前一年南北罪囚之数,岁终奏上一岁蔽狱之数,阅十日一上实在罪囚之数,皆凭法司移报而奏御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