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可人世间不如意的(de)(de)事儿本来就多啊,但愿你和我两地同心,永不相忘!
我的兄长的儿子马严和马敦,都喜欢讥讽议论别人的事,而且爱与侠士结交。我在前往交趾的途中,写信告诫他们:“我希望你们听说了别人的过(guo)失,像听见(jian)了父母的名字:耳朵可以听见,但嘴中不可以议论。喜欢议论别人的长处和短处,胡乱评论朝廷的法度,这些都是我深恶痛绝的。我宁可死,也不希望自己的子孙有这种行为。你们知道我非常厌恶这种行径,这是我一再强调的原因。就像女儿在出嫁前,父母一再告诫的一样,我希望你们不要忘记啊。” “龙伯高这个人敦厚诚实,说的话没有什么可以让人指责的。谦约节俭,又不失威严。我爱护他,敬重他,希望你们向他学习。杜季良这个人是个豪侠,很有正义感,把别人的忧愁作为自己的忧愁,把别人的快乐作为自己的快乐,无论好的人坏的人都结交。他的父亲去世时,来了很多人。我爱护他,敬重他,但不希望你们向他学习。(因为)学习龙伯高不成功,还可以成为谨慎谦虚的人。正所谓雕刻鸿鹄不成可以像一只鹜鸭。一旦你们学习杜季良不成功,那(na)就成了纨绔子弟。正所谓“画虎不像反像狗了”。到现今杜季良还不知晓,郡里的将领们到任就咬牙切齿地恨他,州郡内的百姓对他的意见很大。我时常替他寒心,这就是我不希望子孙向他学习的原因。”
我听说,礼的根本作用(yong)是为了防止人们作乱。倘若说不能让杀人者逍遥法外,那么凡是作儿子的为报父母之仇而杀了不应当算作仇人的人,就必须处死,不能予以赦免。刑法的根本作用也是为了防止人们作乱。倘若说不能让杀人者逍遥法外,那么凡是当官的错杀了人,也必须处死,不能予以赦免。它们的根本作用是一致的,采取的方式则不同。表彰和处死是不能同施一人的。处死可以表彰的人,这就叫乱杀,就是滥用刑法太过分了。表彰应当处死的人,这就是过失,破坏礼制太严重了。如果以这种处理方式作为刑法的准则,并传给后代,那么,追求正义的人就不知道前进的方向,想避开祸害的人就不知道怎样立身行事,以此作为法则行吗?大凡圣人制定礼法,是透彻地研究了事物的道理来规定赏罚,根据事实来确定奖惩,不过是把礼、刑二者结合在一起罢了。
早上从欣城出发,晚上睡在陇山。冻得说不出话来,舌头都卷进了喉咙里。
三月七日,在沙湖道上赶上了下雨,拿着雨具的仆人先前离开了,同行的人都觉得很狼狈,只有我不这么觉得。过了一会儿天晴了,就做了这首词。不用注意那穿林打叶的雨声,不妨一边吟咏长啸着,一边悠然地行走。竹杖和草鞋轻捷得胜过骑马,有什么可怕的?一身蓑衣任凭风吹雨打,照样过我的一生。
看见大雁南飞引起我忧愁之心,远处的山峰又衔来一轮好月。
汉水滔滔,向东流去;它冲净了那些满脸长着胡须的敌人嘴上沾(zhan)着人民的膏血。人们都说:当年你家的飞将军,英勇威列地打击敌人。攻破敌人坚固的城池的时候,迅速勇猛,像迅雷过耳那么快;在玉帐里谈论兵法或者是研究战术的时候,态度激昂兴奋,语言慷慨激烈,两颊都结了冰。回想王郎,你才到结发的年令,就从事戎马生活。继承着先人的事业。现在,我腰里悬挂的宝剑没有用了,只有在无聊的时候,把它当作乐器,弹着剑柄唱唱歌。今天拿着酒杯,喝着酒为你送别。况且这是我的好朋友你,又是重新被任用,你簇拥旌节的仪仗,登上了拜将坛,封你为编率大军的将军。你是大丈夫男儿汉,应当把马革裹尸当作自己的誓言,为了消灭敌人,为国捐躯是最光荣的。有些人,贪图安乐,迷恋女色,是自伐生命,应以为戒,再也不要说它了。从今后,要牢牢记住:咱们在楚楼、裴台吟风赏月的这段友谊。
他天天把相会的佳期耽误。
闲来征求酒令穷搜经书史籍,酒醉聆听吟咏胜过领略管弦。
浓密的柳荫把河桥遮藏,黄莺在清静的古台旧苑中鸣啭,我曾多少次骑着骏马到此处与你共度春光。还记得那次夜泊桥边,很快便进入了温柔之乡。我的词才显得笨拙,只顾与你共饮清觞,共剪灯花,那一宵过得太快太匆忙。还记得与你嬉游之处,青草铺就的小路上留下你轻盈的脚步,两舟相并,我与你荡漾于城南横塘。
长期被娇惯,心气比天高。
送者在岸上已走到“路尽”;行者在舟中却见舵已转。今夜泊于冷落的渔村中宵不寐,独对孤灯,唯有暗月相伴。我像《楚辞·招魂》召唤屈原那样,召唤离去的友人。我思念你的时候你也在思念着我吧。
注释
10.鄙:鄙陋,目光短浅。
浩然之气:即正气,刚正至大的气概。
52、兼愧:更有愧于……
⑻海气:卑湿的空气。蛰:潜伏。
7.三秦扫:指刘邦灭项羽,建立汉朝。
“尘满面”两句,形容年老憔悴。
⑥躇蹰:犹豫不决、恋恋不舍的样子。顾:回头看。
(103)男——儿子。袁枚于1758年(乾隆二十三年)丧子。他的兄弟曾为此写过两首五言律诗,题为《民兄得了不举》。这就是文所说的“哭侄诗“。袁枚写这篇祭文的时候还没有儿子。再后两年,至六十三岁,其妾钟氏才生了一个儿子,名阿迟。